近日,州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委关于2018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通知及《西双版纳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全州脱贫攻坚百日行动部署会等要求,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要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督促落实、情况汇总、督查督办、调研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派驻(出)机构、监督室要加强对联系单位和扶贫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各部门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通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联动,及时跟进研究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跟踪关注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调查研究之风,走出办公室,组成明察暗访小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困难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姜大炜 王海东)